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
受益人:安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XX月XX日
投标保函编号:XXX
为满足XXX有限公司和XXXX有限公司联合体(以下简称“投标人”)响应0722-161FE955WWH号 “投标邀请函”的邀请,于2016年XX月XX日参加向安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世界银行贷款安徽中等城市道路交通项目安庆市湖心路、沿江东路、曙光路公交候车亭项目的投标需要,深圳坪山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此无条件地和不可撤销地保证,在收到贵方书面要求后即向贵方支付无追索权的人民币壹拾万元整。该保证对本行、本行的继任人、受让人都具有拘束力。贵方的书面要求应说明以下事项:
(1)投标人在其投标函所述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了投标文件;
(2)投标人在其投标函所述的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买方发出的投标通知书后,(i)未能或拒绝与买方签订合同;或(ii)未能或拒绝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本保函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失效:
(1)如果该投标人投标,则在我行收到该投标人签署的合同副本和按该投标人旨意而开具给贵方的履约保函副本;
(2)如果该投标人没有投标,则在我行收到贵方发送给该投标人的投标人名称的通知书副本时,或在该投标人的投标有效期届满28天后,以先到者为准。尽管前述,本保函有效期最迟不得超过2017年02月16日。
因此,任何根据本保函提出的付款要求都必须在上述日期前送达我行。
保证人(盖章):深圳坪山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XXXXXX
单位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深汕路246号投资大厦15A
邮政编码:518XXX 电话:0755-3283XXXX 传真:0755-3283XXXX
日期: 2016年XX月XX日
(本保函失效后,请将原件退回我方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