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保健品、网约车、食品安全……如何让政府监管更高效?7月16日,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山西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实施方案》,我省将构建“互联网+监管”系统,12月底前,系统正式上线运行。主要内容可概括为“11243”工程,即编制1张全省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建设1个“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中心,建设2个系统界面,开发4个应用系统,建立健全3大运行保障体系。这是深化简政放权,创新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实现“一个平台管监管”目标的重要举措。
山西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将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汇聚各级各部门监管业务系统数据、政务服务平台数据、社会公众投诉举报、互联网及第三方相关数据等,实现监管对象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监管数据可共享可分析可预警,为各级政府提供监管综合信息服务、监管决策支持服务、监管指令发布服务、监管部门履职情况展示服务;为各级监管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监管、信用监管、移动监管、非现场监管等提供平台支撑服务、监管数据共享服务、风险预警服务和监管信息推送服务;为各级党委、政府督查(考核)部门提供监管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服务、综合评价和效能评估服务;为社会公众提供监管信息查询服务和投诉举报受理反馈服务。
根据方案,我省将依托电子政务外网,通过批量交换、动态采集和服务接口等多种方式,将各级各部门监管业务系统、政务服务(审批)平台、投诉举报、互联网及第三方机构的有关监管信息,汇聚到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中心。2019年9月底前,将关系国计民生、影响重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煤矿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卫生健康、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监管领域的监管数据汇聚到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中心。2020年10月底前,原则上全省各级所有履行行政监管职责的部门的监管数据全部汇聚到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中心。2019年底前,完成省级96303政务投诉举报热线、全省12315投诉举报热线等数据汇聚。2020年,将省级其他投诉举报热线和各市12345热线等投诉举报平台信息汇聚到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中心。
2019年7月底前,完成按照数据来源、类型、结构、用途等分类,建立监管数据库,包括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库、监管对象基础信息库、执法人员信息库、监管行为信息库、监管投诉举报信息库、信用信息库、第三方平台及重点企业信息库、知识库。
据悉,2019年4月我省已全面启动系统建设。7月底前要基本完成系统主体功能建设,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初步联通,“成熟一批、接入一批”,实现与重点监管领域监管业务系统的联通对接;9月底前,完成系统建设任务,推动系统上线试运行,实现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联通对接;12月底前,系统正式上线运行。2020年,继续拓展“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的广度和深度,建立健全系统运行制度标准规范体系,实现全省域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监管数据可共享、监管信息可追溯、监管行为可监督,进一步提升监管工作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贾蕴)
来源: 山西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