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青年报
5月22日,记者从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获悉,全省拟定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煤矿山58家。
据了解,国务院安委办近日印发的《关于做好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煤矿山工作的通知》对非煤矿山关闭对象、关闭标准、关闭程序和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煤矿山工作,是打好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风险的具体行动。日前,山西省政府安委办结合实际,就做好我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煤矿山的关闭计划指标和关闭对象范围等事项进行了安排部署。
除符合国务院安委办 《通知》关闭条件范围的非煤矿山外,我省提出符合以下7种条件之一的非煤矿山,也可列入关闭计划:长期停产停建、复工复产无望或扭亏无望,自动提出关闭的;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非法违法建设和运行的;关闭后擅自恢复生产的;存在越层越界开采违法行为,且拒不整改的;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未提出延期换证申请的;位于保护区内且被国土部门吊销采矿许可证的;“头顶库”或者下游3公里直接威胁区域内有居民区和重要工业设施,无法采用其他方式整改治理的。
山西省政府安委办要求各级、各部门根据确定的关闭指标和范围,对辖区内非煤矿山进行全覆盖摸底排查,确定关闭名单,明确关闭时间,严格关闭标准,掌控工作进度,强化关闭措施,认真组织验收,保证关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