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将“信用审查”-山西保函网

来源:三晋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贾蕴)“到2020年,全省农业信用体系基本建成,重点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基本实现全覆盖。”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农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了我省农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

《意见》提出以信用信息平台运用、信用信息记录依法依规共享和应用为基础,以农资领域的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生产经营单位和农产品领域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业大户、屠宰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强化主体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农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据悉,我省将大力推进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平台、山西农业执法监管平台和山西省12316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加强数据对接。充分利用农业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形成的信息,客观评估农产品、农资领域有关生产经营主体经营状况和信用等级,为我省农业信用体系建设奠定基础。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和农产品生产企业基本信息库,把行政许可、执法监管、项目审批、行政处罚、荣誉授予等作为信用信息的重点内容,实行信用信息动态管理。同时,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失信主体纳入“黑名单”管理,实行重点监管。对媒体曝光的失信违规行为,及时调查处理。在龙头企业认定、农业项目财政资金支持等领域,逐步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开展信用承诺、信用报告和信用审查。对诚信守法的生产经营主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项目优先、政策倾斜、审批优先、先进模范等奖励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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