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晚报
7月7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今后对因绿色施工监理履职不到位受到处罚或通报的监理企业和个人,将记入企业和个人不良行为记录,通过“山西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
我省明确:对因项目绿色施工措施落实不到位受到行政处罚且监理单位负有责任的,视为项目总监履职不到位,违反了《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将依法给予1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监理企业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予以通报。
另外,我省将积极推进工程监理企业和注册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对处罚或通报的企业或个人,信用评价每次扣“10分”,情节严重的,记入建筑市场“黑名单”,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取消一年内企业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资格,不受理企业资质升级、增项申请,注册监理工程师一年内不得参加招投标活动,不得担任项目总监。
薛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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